区检察院联合上虞区司法局出台八条意见共同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发布日期:2019-04-11字号:[ ]


近日上虞区检察召开以“检律互动·共筑平安”为主题的律师座谈会基础上,联合上虞区司法局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八条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律师的互动合作,共同推进平安上虞、法治上虞建设。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明确与司法局每年联合召开一次律师座谈会或专题研讨会,主动听取律师对执业权利保障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上门走访制度。检察长每年走访辖区内两家以上律师事务所,分管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副检察长每年走访全区各律师事务所,深入了解律师工作情况,在职权范围内帮助解决律师执业面临的困难,并收集涉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线索。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专题研究律师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召开办案部门工作会议,修订相关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律师阅卷、会见等合法权益,重视律师在审查起诉环节提出的意见建议,坚决避免听取律师意见形式化。提升服务律师工作质效。启动律师接待、律师阅卷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开辟律师进出绿色通道(凭律师证即可开车进入区检察院),增设律师休息区,实现服务高质高效。搭建业务交流平台。主动邀请、通知律师参加浙检大讲堂等各类检察系统组织的学习讲座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刑事、民事等法律业务交流活动,共同研讨双方关注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促进法律理念融合和业务知识结构互补。建立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驻区检察院工作站。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要求,由检察院提供办公场地,司法局每天选派一名律师驻站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官和律师在认罪认罚过程中的作用,共同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健全律师投诉、监督直通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上虞检察”官方微信等平台增设端口,为律师投诉、反映问题、发送监督线索等建立直通渠道。每位律师需关注“上虞检察”微信公众号,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需向检察院提供一定数量的法律监督线索,调查核实后成案的,提供线索者可获得奖励。建立实习律师赴区检察院实践锻炼制度。允许并支持辖区内实习律师来检察院进行实践锻炼,同时根据实习律师个人特点、实习期限等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努力提升实习律师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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