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检察院异地发放司法救助金 帮助被害人家属度过难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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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上虞区检察院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体现司法为民宗旨,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帮助3户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对群众的人文关怀。近日,上虞区检察院为远在贵州的被害人周某家属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被害人家属度过难关,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上虞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后发现被害人周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案件管理部。经认真核实后,上虞区检察院及时启动申报司法救助程序,通过电话、寄函等方式分别向被害人周某的父母以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介绍司法救助相关政策。经被害人周某父亲申请,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最终决定给予被害人家属司法救助金1万元。 5月20日,上虞区检察院为被害人周某家属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将人文关怀送到人民群众身边,让申请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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