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检察院积极运用智慧检务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发布日期:2020-03-12字号:[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上虞区检察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业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网络办公、视频会商、远程接访、异地阅卷等多项智慧检务系统应用,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一是远程会议保障联络畅通。利用微信视频会议、钉钉视频会议等形式,对内连线单位干警传达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及业务推进的具体工作措施,实现信息的实时交流与沟通,形成线上及时布置,线下迅速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扎实推进系统内工作有序开展;对外连线公安机关听取案情介绍,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疫情期间,通过视频会议等“零接触”形式提前介入6起涉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与法院、公安局上虞分局、公安局滨海分局及农业农村局通过钉钉视频会议进行协同会商,对禁渔期间的工作作出提前谋划和部署,并共同探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办理。

二是远程办案保障依法履职。积极运用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系统,发挥“无纸化”优势,实现案件材料线上移送,在防疫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减少人工实物传递纸质卷宗的风险。疫情期间,采用单轨制协同办案系统接收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5件,审查起诉案件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决定逮捕案件5件,在实现数据“跑腿”的情形下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利用远程视频提审的手段讯问犯罪嫌疑人3人,依靠视频会议方式实现7名值班律师对认罪认罚案件自愿性的全程见证,成功办理疫情期间浙江省第二例、绍兴首例口罩诈骗案,浙江省首例涉野生动物案,确保疫情期间审讯不间断,办案不掉线。

三是远程接访保障服务在线。落实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上举报平台、控告申诉服务热线等非接触方式联系制度,引导群众通过电话、网络、远程视频等方式预约、申办各项法律服务,及时回应解决信访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2件。开展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浙江检察”APP)“一站式”办事服务,利用“上虞检察”微信公众号对“浙江检察”APP的功能和使用进行详细介绍,通过“浙江检察”APP帮助19名律师实现线上阅卷,畅通检律沟通桥梁。(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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